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是经省编制委员会批准,直属广东省文化厅依法注册登记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本中心积极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促进广东省与世界各国以及港、澳、台地区的文化艺术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
本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承办各国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艺术团组的来访演出及展览事项;承办广东省各艺术团体应外国及港、澳、台地区民间机构邀请出访演出、展览及交流工作;为出访展演团组的护照申领和出国签证提供代理及咨询服务;办理文物、绘画、书法、民间工艺和摄影等艺术作品展销业务;承办公益性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包括策划、联络、组织、制作等)。
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地举办了一系列大型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如:《中国(广东)第一届国际声乐比赛》;组织广东15个单位122人专程赴波兰参加“中国广东文化周”活动,以其庞大的规模和多样化的艺术展示,被称为是“中波两国关系史上一次规模空前的文化交流活动”;在南风古灶举办“粤港青少年陶艺夏令营”,使得广大青少年尽情地领略到陶艺的独特魅力;中心邀请的日本宝塚歌舞团首次来广州演出,展现绚丽的东瀛歌舞艺术;瑞士日内瓦的大剧院芭蕾舞团;2002年广州国际马戏动物节目展演;庆祝香港回归5周年—亚洲巨星广州演唱会;台湾歌手—蔡琴广州演唱会;香港歌手张学友广东巡回演唱会;日本和太鼓广州访问演出等。
广东对外艺术交流中心始终视世界文化交流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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