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圣母院”大火为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敲响了警钟。佛山市目前各类博物馆(包括国有及非国有)馆藏件近10万件(套),定级为珍贵文物的约10500件(套)。其中,广东大观博物馆作为非国有博物馆,馆藏一级珍贵文物150件,数量居全国非国有博物馆之首。
经全市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佛山市虽通过加强对可移动文物的日常保养、及时监测、保存环境的维护,降低了被动性、抢救性保护的发生率,确保了文物安全。但仍存在不少困难,使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难度较大。
一、存在问题
(一)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投入经费不足
目前,佛山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主要以管理及修复为主,对文物的预防性保护重视不足,资金投入不足。2018年全市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经费平均为9.6万元,仅能满足可移动文物的日常管理需要。而可移动文物保护所需的专业设备,如一个定制展柜动辄上万元,温湿度及光环境控制专业设备系统购买、安装费用更是不低,大部分博物馆目前的经费不足以确保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落实到位。尤其非国有博物馆,运营模式多是“以馆养馆”或“以商养馆”,资金缺位导致问题更凸显。
(二)预防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
佛山市各博物馆均制定文物保护、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制度设计,筑牢保护文物安全的底线。然而在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制度落实方面,大部分博物馆存在着轻预防、重补救的问题,预防保护工作在博物馆绩效考核、上级部门评估工作中占比小,导致博物馆只有在可移动文物出现病害才采取补救或修复措施,没有提前做好预防性保护工作,缺乏落实预防性保护制度的动力和积极性。
(三)博物馆库房面积偏小
据统计,全市国有及非国有博物馆库房平均面积约为350平方米,面积偏小。一是国有博物馆库房面积不均衡现象较突出,新建设的博物馆如南海区博物馆、顺德区博物馆库房面积较大,分别为1113平方米及2300平方米,能较好地满足工作及发展需求;但一些使用年限较长的博物馆,如佛山市博物馆、高明区博物馆、三水区博物馆库房面积较小,分别为350、120、160平方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且受限于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库房扩展改造未能提上议事日程。二是非国有博物馆库房普遍面积较小,6家非国有馆面积不足100平方米,如佛山市岭南金融博物馆,馆藏文物8604件(套),但库房总面积仅为45平方米,藏品数与库房面积严重不对等。其余的非国有博物馆面积亦仅为100至200平方米。库房面积的不足导致游客参观、人员疏散等空间不足,使文物保护面临不可预见的风险。
(四)设备配置不均衡现象突出
环境条件是引发博物馆藏品劣化或损害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温度、湿度、污染气体、光辐射、虫害和霉菌等环境因素,需要通过专业设备进行调控。部分国有重点博物馆,库房设施配备较充足,除常规的控温控湿设备外,还有消毒杀虫、空气净化、风淋等设备。但非国有博物馆则基本上只有空调、抽湿机等设备,欠缺专业设备,导致场馆内可移动文物保护的环境难以达到预防性保护要求,无法对保存环境实施有效的管理、监测、评估和控制,影响长久保护和保存可移动文物。
(五)专业专职人员不足
除市级博物馆以及禅城、南海、顺德区博物馆外,其他区级博物馆及非国有博物馆因为自身规模不大、经费不足,藏品管理保护专职人员仅为1-2人。部分非国有博物馆出于经营成本考虑或因自身吸引力不足,甚至无配备专职人才,严重限制了全市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作发展。
二、建议措施
(一)增加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经费投入
为解决佛山市博物馆发展资金问题,2018年已印发《博物馆之城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通过资金扶持推动包括国有和非国有博物馆在内的全市博物馆、美术馆等发展壮大。然而《办法》着重提升博物馆馆体建设、藏品数量、活动举办等,对扶持资金使用的后续管理、考核没有涉及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相关内容,无法确保博物馆将扶持资金投入到预防保护方面。为补齐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资金短板,建议设立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专项经费,增加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监管和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预防性保护专业设备购置、专业专职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专款专用。
(二)探索建立相关绩效制度
一方面,要求博物馆制定完善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相关制度。另一方面建议探索建立可移动文物保护绩效制度,将贯彻落实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情况纳入博物馆运营考核、绩效考核中,倒逼博物馆落实相关制度。各类博物馆定期公布其文物摸查、预防性保护、资金使用等情况,与有关部门共享,定期向社会公开,并配套建立奖惩机制,作为博物馆等级评定、运行评估、绩效考评、资金安排等的重要评价指标。
(三)优化全市博物馆用地规划
针对部分博物馆库房老旧、空间拥挤等问题,要面向第二个百年目标,统筹谋划全市博物馆科学布局,在市、区土地规划和建设发展中预留博物馆用地空间,将博物馆的扩建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提供资金支持。要通过扩大博物馆场馆面积,提高可移动文物保管库房面积,满足后续发展需求。同时,让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费用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对馆藏文物保护和修复的资金投入。
(四)制定统一标准,加强评估检查
参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议省级相关部门针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统一标准,建立完善预防性保护体系,对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所需的专业设备购置、专业人员配置等明确要求,并纳入每年由省文物局组织开展的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工作中,加强评估检查,评估结果与扶持资金挂钩。通过制定标准、加强检查,让各类博物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配齐专业设备,加强对可移动文物保存环境的监测和调控,抑制各种不利环境因素对可移动文物的危害。
(五)加强专业专职人才培养
一是加强专业专职人才引进,通过制定标准、评估考核要求各类博物馆增设岗位、增加资金投入,与高校合作,引进专业人才。二是提升现有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加强人才培养,定期对接触到文物的相关人员(包括保安、清洁人员等)开展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培训,树立“预防为主”的主动式可移动文物保护观念。三是创新人才培养的形式和机制。探索建立“博物馆特派员”制度,选派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到有需求的非国有博物馆,帮助提升文物保护修复水平。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专业人员到国有大型博物馆挂职、访学。